20070415

iPod 的成功 - 相關評論 5

產業瞭望- iPod與Blog 電子業之文藝復興 再創高峰的驅動力
記者鄭琇文/矽谷 2006/05/26   


美國某家雜誌日前票選近5年來最熱門、但在5年前卻從未出現的事物,票選結果揭曉,「iPod」與部落格「Blog」得票率不相上下、同登排行榜寶座,這兩件東西,幾乎天天出現在我們生活週遭,有可能是在報章雜誌、網路上看到、也可能是自已經擁有。

蘋果電腦(Apple)推出的iPod,說穿了只是一個MP3播放器,然而它在消費者心中,已等於是時尚、是生活必需品,這就好像部落格「Blog」所帶來的效應一樣,擁有一個部落格,代表著是時髦、時尚,甚至在未來,這有可能是一個生活必需品。

這2樣寵兒榮登時尚排行榜的新聞,突顯出產業的走向與趨勢,「iPod」產品所代表的是新消費性電子趨勢,尤其是多媒體「內容」與電子設備的結合,引爆數位娛樂潮流快速成長;Blog之受歡迎代表新一代網際網路熱潮正發動攻勢,尤其是互動與多媒體趨勢,而上述兩項,為電子業進入下一成長高峰的重要驅動力。
 

「iPod」式消費性電子潮流
蘋果電腦在成功推出iPod前,MP3播放器曾經沈寂了一段時間,但該產品本身設計時尚、簡單易用,尤其蘋果巧思的結合iTunes音樂下載服務,更一連串推出適合各種消費者使用的iPod Nano、iPod Shuffle等多款不同產品,加上週邊產品的帶動,讓iPod的銷售量一路長紅。

個人電腦(PC)的更換率很難比得上一個小小的iPod,因為iPod是造型時髦的消費性電子產品,而且還針對消費者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造型且搭配各式儲存媒體,讓愛好者不停的更換;而iTunes音樂下載服務更是支撐iPod的命脈所在。

據蘋果電腦表示,iTunes平均每天被下載購買的歌曲達300萬首,自從2005年底開始,更進一步提供影片下載服務,蘋果電腦看準消費者的需求所在,想要全面通吃娛樂市場。

 
新消費性電子產品軟硬通吃 Google搞不好會推硬體
 
iPod的誕生,證明新型消費性電子的市場性雄厚,尤其是與多媒體內容的結合。舉另外一個例子,由迪士尼(Walt Disney)在背後撐腰的美國業者MovieBeam,看準超過100億美元的美國影片出租市場,推出結合影片下載服務的Movie Box,這樣的新型電子產品,有點像是走數位錄影機(DVR)服務供應商TiVo剛出來打市場的模式,軟硬體搭配,挑戰傳統影片的銷售模式並步步創下佳績。
 
新一代的消費性電子產品,挑戰消費者的使用模式,並刺激消費者需求,不少時尚品牌開始結合電子業推出新品,如國際知名眼鏡品片Oakley日前與摩托羅拉(Motorola)合作推出數款結合藍芽耳機的太陽眼鏡,這個可以稱為「可戴式電子產品」的太陽眼鏡不僅造型時髦,重要的是,使用者可以直接透過無線講電話與聽音樂。
 
業界謠傳,蘋果電腦在iPod成功後,正研擬可以再創高峰的生力軍新品,具備各式「iPod」特質。而除了蘋果電腦之外,業界盛傳美國搜尋引擎廠商Google可能在數月後推出家用電子硬體產品,從內容走向消費性電子硬體產品,想要從內容來主導硬體,從網上走向數位家庭的客廳主戰場。
 

娛樂上線 網路當道 廠商各方搶進
 
部落格當道,代表新一波網際網路熱潮,自從部落格這個名詞誕生後,即呈現爆炸性成長,根據追蹤部落格使用的網站Technorati統計,目前全球約有3,700萬個部落格,而且每秒都有1個新的部落格誕生。
 
網際網路使用的普及,互動與娛樂上網為最重要的趨勢,使用者的介面也趨向多元化,如網路公司直接把電影、電視節目放在網路上,而部份美國Cable業者如ComCast與AOL等也開始製作自己做節目,更精彩的是,微軟(Microsoft)、Yahoo!與Google等業者則從另一方搶進,好幾個不同的行業糾纏在一起。
 
多媒體「內容」驅動下,2006年美國消費性電子展(CES)已可看到,微軟、Yahoo!與Google等廠商都在卡位當中,他們不再只是向消費者宣傳他們的操作系統或是搜尋引擎,而是直接介紹他們的內容服務,如微軟介紹他們的網路電視(IPTV),可以將時代華納等電影、電視公司的娛樂內容直接上網。

過去,微軟、Yahoo!與Google這種廠商,只做軟體與網路架構,不做內容,也不是Channel,現在他們卻要掌控內容,以進一步推動娛樂上網的新趨勢,因為,這是未來下一波成長的力道所在。
 
不少PC與伺服器廠商也卻搭著這波趨勢準備伺機而動,如昇陽電腦(Sun)現在就主導不少網路電視的專案,因為不跟著趨勢走,很容易即錯失商機。
 

電子業是否再創高峰?
 
國際市調機構對2006年半導體營收預估多為成長7~9%,較樂觀的Semico Research認為2006年全球半導體市場將可望成長17.3%,而這股成長動力將可望持續至2008年,Semico並直接將「iPod」與寬頻的帶動力列為主因。
 
筆者認為,未來2年,半導體業是否將因iPod與通訊的驅動而達2位數字的成長率尚不可知,尤其研究性機構的數字通常太過樂觀,如之前大家對3G手機的數字預估,到現在還是未能實現。但值得注意的是,電子產業正因「iPod」與「Blog」潮流進入文藝復興期,各式消費性電子若能像iPod出現快速成長,未來前景絕對相當有想像空間。
 
未來的消費性電子世界,果真如眾創新業者的狂想曲一樣,太陽眼鏡、汽車、隨身可攜式設備裡,每個人每天身上擁有十幾種不同的晶片,前景絕對不可限量,而掌握「iPod式經濟」與「Blog」特性業者,勢必成為未來趨勢的主導者。

iPod 的成功 - 相關評論 4

創意加品味—賈伯斯的iPod成功學 
天下雜誌網站

20060504095009

蘋果電腦(Apple)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最近總是滿面春風。
今年2月份《財星》(Fortune)雜誌剛剛專訪過他,原來挾著去年底的耶誕行情,熱門商品MP3隨身聽 iPod大賣460萬台,讓蘋果電腦第四季的收益高達35億美元;分析師甚至預測蘋果電腦今年盈利將翻3倍。難怪賈伯斯這麼樂。  

另外動畫製作公司皮克斯(Pixar)的最新作品「超人特攻隊」,以2.42億美元名列2004年美國票房第五名電影,繼2003年的「海底總動員」後再創新高。

皮克斯的老闆,正是賈伯斯。  

賈伯斯到底何許人也,竟能一手掌握全球消費者的視聽娛樂品味?《蘋果熱與皮克斯瘋》書中,細數這位充滿個人魅力的科技界傳奇人物,20多年來極具戲劇性的人生起伏與不凡成就。  

賈伯斯在20年間,先後創立3家具國際知名度的公司:蘋果電腦、NeXT、皮克斯。  
創立蘋果電腦之後,賈伯斯因「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狂妄作風而犯眾怒,在1985年被他自己聘來的總裁史谷利(John Scully)掃地出門。隔年,賈伯斯即創辦另一家電腦公司NeXT,並買下「星際大戰」喬治盧卡斯創辦的「盧卡斯影業」中的影像特效部門,改組為獨立公司「皮克斯」,接連推出「玩具總動員」、「蟲蟲危機」、「怪獸電力公司」等成功動畫電影。  

把賈伯斯踢出門後,蘋果電腦每況愈下。1997年2月,蘋果電腦以4億美元併購NeXT,賈伯斯也「鳳還巢」回鍋蘋果電腦。 成功關鍵:結合創意與科技  一直致力將創意與科技結合的賈伯斯,對微軟頗有微辭。書中引述他的批評:「微軟最大的問題在於缺乏品味……,他們沒有認真在創意上下工夫,而且從未塑造他們的產品文化。」  

1998年5月,蘋果電腦推出全新手提電腦機種PowerBook,黑色而圓滑的設計,搭配PowerPC G3中央處理器,比英特爾Pentium處理器速度快兩倍。 與此同時,蘋果也推出以上網為主要用途的麥金塔機種 iMac,不僅按一個鍵就能上網,其酷炫外觀更震懾了消費者:一體成形的圓弧造型,藍色半透明的外殼,完全打破傳統PC一成不變的灰白色外觀。短短一週,15萬台iMac即銷售一空;在剛推出的139天內,更是平均每15秒就賣出一台,使iMac成為蘋果電腦有史以來銷售最快的機種。  

然而,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善於創新的蘋果電腦設計如此新穎,功能又好,為何在市佔率上跟被罵到臭頭的微軟有天壤之別(蘋果電腦的全球PC市佔率僅2%)?




資訊業史上最蠢的決策  

關鍵就在1985年,蘋果電腦決策階層犯下一個大錯。
當時,蘋果電腦在作業系統軟體方面具領先優勢,因為它的OS系統是市場上唯一的圖形導向界面產品。當時,只要將MacOS系統授權給其他廠商使用,蘋果就有機會成為PC世界的領導者,一如今日的微軟。當時,甚至連微軟總裁比爾蓋茲都曾親自向蘋果電腦請求授權MacOS。  

然而,蘋果電腦高層認為,蘋果電腦主要是硬體製造商,發展硬體策略遠比軟體來得重要。因此,後來決定:反對授權。  

這個錯誤,讓蘋果電腦自食苦果,甚至被外界評為「資訊業界史上最愚蠢的決策」。過了10年之後,1994年,蘋果電腦在PC市場的佔有率節節敗退,終於決定要授權OS系統,但為時已晚,微軟視窗系統已獨霸全球。



預見網路商機  

賈伯斯是少數在1996年即預見網路商機的先知者之一。當時,網路才剛起步,全球僅百來個網站,其中大部份在學校。  

賈伯斯1999年回鍋擔任蘋果電腦代理總裁。2000年1月5日在舊金山舉辦的麥金塔世界博覽會上,他宣佈自己正式成為總裁,但仍建議外界稱呼他「i 總裁」;但這個字母不再代表「代理」,而是代表「網際網路」。  

賈伯斯很清楚蘋果電腦接下來該走的兩條路:一是麥金塔必須擁有一套強大可靠的作業系統,二是蘋果電腦必須成為網際網路的主要角色。因此,前者是推出全新作業系統MacOS X,後者是針對一般大眾研發的網路服務工具 iTools,以及數位音樂服務 iTunes。2001年,iPod首度問世,從此拉起蘋果電腦稱霸數位音樂市場的序幕。  

當PC走入微利時代,蘋果電腦適時掌握數位趨勢,推出MP3隨身聽 iPod,不僅為蘋果電腦再創高峰,也儼然成為全球數位音樂霸主。

蘋果電腦下一步會怎麼走?全球科技業與消費者都在引頸期待,看看善於將科技與創意結合的賈伯斯,又會出什麼令人意想不到的絕招。




20070412

iPod 的成功 - 相關評論 3

神話背後 - iPod成功之謎
內山美佳2005年3月16日


Apple初次一統天下
不管你是不是iPod用家,喜歡不喜歡都得認同iPod的確是現時硬碟隨身聽市場上的皇者,別說是那些你不記得我也懶得查的公司和產品,就連那些叫得出名如iRiver都不是iPod的對手。而且還不是一點點的差距,是一如字面的意思「壓倒性大勝」,對於在家用電腦界一直都是少數民族的Apple人來說,這絕對是值得臭屁一番的豐功偉業。

其實在這個市場的挑戰者一直不斷,由超大型老牌公司Sony的Hi-MD、到你我聽也未聽過的名字,都不斷推出新產品挑戰,他們的產品不論是功能還是花樣都要比iPod強,價錢甚至比iPod便宜,但直到截文為止iPod依然是這個領域中最熱賣的產品。

究竟Steve Jobs施了什麼法術?讓不論功能還是價錢都不是市場最佳的iPod一直拋離對手,領導著硬碟隨身聽界?

接下來是我以個人的知識作出來的分析,看看能不能解釋iPod無敵之謎。


原因第一:這是Apple的產品!
這一點其實很多同樣談到iPod熱潮的人都低估、甚至忽視了:iPod的成功,有一部份是因為這是Apple的產品!
自從最古老的Apple II開始,這家公司的電腦產品都給用家一個「高價位、專家向」的形象,而它在排版、美術領域上的成績,更讓很多人視Macintosh為「美術專用電腦」。而自iMac開始,Apple更多了一個「優雅洗練、高品味生活」的形象。家裡有一台Mac身份就是不一樣,即使只是放在客廳上的裝飾品也沒關係,這一點是Apple和其他電腦公司不同的地方─即使機箱有多華麗漂亮,你該沒聽過會有人將一台「黃金牌」的電腦 (編註:即俗稱的「砌機」),拿來作客廳擺設吧?

而iPod就是挾著這些形象而來。同樣是硬碟隨身聽,拿著一部Apple產品就是不一樣,比起那些不知哪裡來的廠牌,Apple的品牌就是不一樣!這都是近20年來,Apple辛苦經營、以及Steve Jobs回巢Apple之後的「形象塑造」之功,不是其他公司說學就可以學會的。


原因之二:優雅洗練的造型美
其實這一點日本人早就發現了:雖然口上老掛著「性能才重要,外型沒必要」,但每個人都是愛美的,產品的性能不強沒關係,耐不耐用也沒關係,但外型一定要漂亮!尤其是帶出街的玩意更是重要。像耳機,現時公認最佳的耳塞型耳機Shure E5,聲音實在無法挑剔,但造型實在不敢恭維,醜得掉在街上也沒有會拾,根本不像一個三千元的頂級耳機。

而Apple是少數了解這個簡單道理的美國公司,而由iMac開始到現在的iMac G5,都是體現這個道理的成品。而iPod更完全貫徹這種形象:純白色的機殼、閃閃發光的底部、簡簡單單的一個圓盤,再配一個簡單的LCD,沒有多餘的花紋或角位,而apple亦不管機體容不容易弄花,採用極容易弄花的鏡面金屬機背,如用家不想讓iPod「滿身傷痕」就得小心愛護,這種小動作讓玩家覺得 iPod不是日本或韓國那些便宜貨,而是需要愛惜使用的高價品。

凡此種種,都是Apple讓iPod擁有和別家的音樂播放器不同的地位,這種「形象設計」都不是三天半月可以做到的──更別提仍有一大票公司還未發現呢!


原因之三:iTunes的簡單易用
這一點其實也有很多人沒留意到,就是iPod的成功與其完整的產品支援密不可分。而最重要的產品支援就是管理數量驚人的音樂資料庫。

如果有見識過之前用在視窗上管理iPod的Musicmatch Jukebox,以及Sony一直使用在MD等隨身聽上的Sonic Stage的話,對於這兩項產品的「精彩」都會感受良多。操作困難可謂公認,用家單是設定好軟件的運作也得花一大堆工夫,音樂庫的管理更是煩得要命,更別提管理Playlist等其他工作呢!結果當年很多人只用Musicmatch來燒MP3,其他時候還是用回簡單易上手(當年)的Winamp。至於只能搞Sony自家專用的ATRAC系的Sonic Stage,我實在很好奇有多少人會在「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仍選用只支援自家產品的ATRAC。

但iTunes在Windows上出現之後一切都改變了,簡潔的介面、容易上手的操作、實用的功能,以及完整、但簡單易用的音樂庫管理,即使有數千首歌曲都不再是煩事。智慧型播放列表更讓用家可以輕易將一大堆歌曲,選進一份播放列表之中,最重要是任何人、即使不用iPod都可以使用 iTunes作為管理數量龐大的音樂庫的管理軟件!而且和一般人想像相反,其實iTunes支援的第三廠商出的播放器也不少,即使單單作為音樂播放器而言,單是以一個音樂播放器而言也是功能夠強大的了。

如果各位有用微軟的Windows Media Player 10的話,你就會再一次發現iTunes真是簡單得可愛,而WMP 10的複雜難用,以及管理上的混亂……唉!不去談了。
  

當然,我們不能忘了iTunes是搭配iPod的黃金拍擋──用家根本不必管iPod上的音樂是怎樣處理的,只要將iPod接上電腦 iTunes就會自動啟動,並將iPod上的音樂同步調整到跟iTunes上一樣的狀態,即使手動更新也十分容易,不必花精神學習。而且iPod的資料也會全部傳回iTunes上,用家可以知道最近的什麼時間聽了什麼歌曲,哪些歌曲沒聽過,又有哪些歌曲是經常聽的,讓用家可以照自己收聽習慣來管理音樂,這種以用家為本的作法並不是其他「阿貓阿狗」的廠商可以學得會的,甚至連抄也不見得抄得好呢!


原因之四:iTunes Music Store的成功配套
其實最初iTunes Music Store的存在,只是為了搭配iPod而搞出來的網上音樂銷售系統罷了。因為即使Apple也很清楚網上音樂的「地下」流通有多驚人,他們根本不存寄望用家會花錢買音樂,只是作為讓消費者覺得iPod有很多服務,加強他們買機的信心而已。但結果卻大出Apple意料,iTMS竟然成了現時最大型、也最賺錢的網上音樂商店,為什麼?
  
其實道理很簡單,就是「又便宜又好」!一首曲子港幣八元不到,即使香港人來說也不是一個嚇死人的消費。而且Apple給用家的限制也很少,用家可以將歌曲燒成一般的CD,也可以有限制地將歌曲搬到其他電腦上,對於一般用家來說這種程度的限度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整張專輯買的話也不過七十多元,和上街買一張光碟差不多,甚至更便宜,但市面上有哪一間唱片店像iTMS般有那麼多的選擇?而且這種可以一首首地買的作法讓消費者不必單是為了一首曲而買一整張唱片。這是很重要的一點,因為有很多人不願買一張唱片,卻只為了買一首曲子的!以我個人為例,我買劉德華的唱片其實只是想要《無間道》一首歌,但卻要付出一張專輯的價錢來買!這種不甘心的感覺大家應該也試過吧?
  
當然,以這個價錢給的音樂,還要兼顧體積大小和網路傳送等問題,你也不能要求過多了。128AAC的音質大約等同160 kbps的MP3,雖然只有最高等級的一半,但如果你聽的不是古典、爵士等音樂,一般流行樂、搖滾是沒有問題的。反正會用電腦來播放音樂的人也不大可能是音樂發燒友──他們自然買花大錢買唱片,再用十八萬的一套音響來發燒。但像這些發燒友瘋子又有多少?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這麼吹毛求疵(或者說『追求完美』比較好聽?)的,那iTMS所提供的方便、多選擇,自然是消費者的一個不錯選擇了。


其實,並不是每一個消費者都只會非法下載的,只要能夠提供一個合法、簡單和合理的管道,他們一樣願意花合理的價錢去購買音樂,就像好電影即使網上有多少地方可以下載,人們仍願意往電影院一樣,不過期望香港有iTMS似乎比較困難就是了。


原因之五:優秀的宣傳策略
相信各位都很清楚,iPod論性能、價格比並不是市場上最便宜、最好的產品,即使不算價格iPod也不是最佳的產品,但價格卻一直是最高的前列之一,除了之前提到的原因,成功的宣傳策略也是一大因素。
  
遠的不說,就看現時的宣傳手法吧!那一系列的黑影跳舞系列廣告已經成了一種文化,甚至有網站教人以Photoshop作出一如廣告中那種黑影但見到部份樣子的方法呢!由最初有點賣弄不跳線這一點(其實如果你在剛好讀碟的時候跳、而聽的又是超大型音樂檔案的時候仍是會跳線啦!),到往後變成一種獨有的「iPod文化」,這些都是很成功的宣傳策略。

像大家都會記得對著iMac G4扮鬼臉的那個廣告,或者更早年以跑車廣告賣透明黑版的iMac,Apple就和麥當勞一樣,很清楚賣的不是產品的實際功能,而是形象包裝,而且不必複雜,最重要是讓觀眾留下深刻的記憶,再加一點點的幽默感,這樣消費者才會買商品

比起來其他同類產品(甚至其他高科技產品)就沒有這種本領了,而這也是 Apple能夠以「又貴、性能又不是最佳」的iPod,輕易打退其他對手的一大理由。


原因之六:定位清楚
你或許看過一部小小的手提機器,又可以聽音樂、又可以看照片、甚至看影片,硬碟儲存資料已不在話下,甚至連遊戲機都祭出來了──沒錯,就是 PSP!也難怪任天堂認為這根本不是一部手提遊戲機──但我也不想在這裡討論遊戲機的話題,所以就算了吧。但iPod直到最近才施施然地將iPod彩色化,甚至連直讀記憶體的功能也沒有呢!難道Steve Jobs不知道要為自家的產品加入更多附加的功能,讓消費者更加物有所值嗎?
  
而事實是,Jobs對Apple的產品一向有很清楚的定位,他將iPod定位為「流動音樂播放器」,強調「大容量、簡單易用、造型美」,一切和這些無關的都不在考慮之列。從這裡來看就可以理解iPod的設計取向了──由於這是「音樂播放器」,所以一切和音樂無關,而需要改裝硬件的功能可免則免,而且會讓操作變得困難的也盡可能避免。

其次就是盡可能減省多餘的操作鍵,一切都靠那個圓盤和四個鍵完成。最後就是大容量,讓用家可以一口氣將所有音樂放進去,要聽什麼就有什麼。加入彩色除了「用戶壓力」之外,也是因為生產線欠缺了最高等級的產品,對「付得起錢」的消費者來說,iPod Photo正好滿足他們買「最貴的東西」的需要。而且配合映像輸出,可以成為一件很好的Presentation武器。至於看影片,那麼一個小小的LCD 根本不會有什麼好的畫面,既然如此還不如不加進去──最低限度,現時還不是加進去的時候。
  

其實從高科技發展史來看,你就會知道最成功的產品,往往都不是最優秀、或者最多功能的產品,而iPod又一次體現這個道理。  


原因之七:大量附加產品的支援
這個優勢出於前幾點的成功而造就的。由於iPod在市場大賣,所以其他廠商自然想借iPod的成功來分一杯羹,推出一些iPod的週邊產品來賣錢。而在良性循環之下,用家見iPod有這麼多週邊產品,也自然較願意選擇iPod。另一方面,銷售店由於iPod有大量週邊產品,也更願意推廣 iPod。因為消費者既然買了iPod,就可以順水推舟的讓他們買下其他週邊產品,這都是其他廠做不到的,你什麼時候聽過會有人特地買個專用套子給MD機又或者其他廠牌的MP3機?
  
這也是Apple不替iPod加入其他功能和其他週邊產品的理由:與其為了賺錢而將週邊小廠的利益都搶過來,還不如大方一些讓他們為iPod 開發新產品,對方為了賣這些產品自然得宣傳iPod,這樣Apple就省了一筆宣傳費,而且百家爭鳴推出大量週邊產品,也讓消費者覺得iPod是「市場主導者」,這是一個較少人留意但很實在的優勢。

除非沒有人替你出,不然別人幫你出總好過自己勞心勞力地搞,這也是Apple在電腦軟件的策略和iPod上的分別,所以Appleworks的新版是遙遙無期了──有了Office:mac 2004,還用什麼Appleworks?

20070410

iPod 的成功 - 相關評論 2


蘋果iPod全球銷量突破1億
北京新浪網 (2007-04-12 12:09)


【賽迪網訊】4月12日消息,世界上最流行的數字音樂播放器-蘋果公司生產的iPod銷量突破1億。不久前蘋果公司與EMI百代公司簽訂相關協定, EMI將為iTunes提供不受數字版權管理(DRM)限制的音樂下載服務。
  
據technewsworld.com報導,蘋果公司為iPod的成功倍感自豪。iPod是有史以來銷量最好的數字音樂播放器,在短短的六年時間內就賣出了一億台。

現在的問題是:蘋果iPod的發展前景如何?iPod能保持長盛不衰?



iTunes突破版權保護
美國Chapell & Association諮詢公司分析師艾倫•查伯(Alan Chapell)說:『如果說要例舉可能會導致iPod的銷量下降的原因,那麼第一條就是iTunes音樂商店出售的受數字版權管理(DRM)限制的音樂。』

查伯在接受technewsworld.com採訪時說:『蘋果iPod的易用性是制勝法寶,但iPod不允許用戶將iTunes下載下來的歌曲轉存到另外的設備上使用則是iPod的致命缺點。』

4月2日蘋果宣布與百代唱片公司合作通過iTunes提供無版權保護的在線音樂。這些無版權保護音樂的售價比其他音樂下載所需的99美分費用高30美分,這可能會給iPod帶來更大的挑戰鬥。


蘋果樂觀看待未來
iTunes音樂商店出售的有數字版權管理限制的音樂僅可在iPod上播放,而無數字版權管理的音樂則可以在任何音樂播放器上播放。包括查伯在內的一些分析師認為這個消息並不會阻礙iPod未來的發展,反而有促進作用。

查伯指出:『無數字版權管理的音樂並不會影響iPod的銷售。蘋果iPod獨具一格的創新及易用性是iPod成功的法寶。iTunes音樂商店提供無數字版權管理音樂將會提升蘋果公司在公眾中形象。』查伯說:『現在還很難判斷蘋果iPod已經過了顛峰期還是會繼續「稱霸」數字音樂播放器市場。我認為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選擇音樂播放器最重要的是易用性。蘋果產品無論是iPod音樂播放器本身,還是把iPod 與Mac 電腦或個人電腦連接在一起的iTunes軟件都具有很大的易用性。』
  
查伯還表示:『蘋果公司正在向著為消費者提供更為便捷的在線音樂產品及服務的方向努力。我認為這將會促進蘋果iPod的銷售。』
  

CD播放器『殺手』
2001年蘋果公司推出了第一台iPod,在這六年內蘋果公司不斷完善和升級這一系列產品,一共推出了十款新型號。蘋果公司CEO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說:『iPod讓全世界數百萬人點燃了音樂激情。』
  
查伯說:『iPod改變了音樂銷售的模式,以前人們習慣于購買CD用隨身聽來聽音樂,而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在網上購買音樂用數字音樂播放器來享受音樂。』
  
不過現在很多人仍然選擇購買CD,主要是因為CD不存在數字版權管理,你可以隨意將CD裡的音樂拷貝到其他的設備中。
  
查伯說:『從消費者角度來看,購買CD是一種愜意的消費,因為你不用受數字版權管理的干擾。現在在iTunes上購買無數字版權管理的音樂將會變成更為愜意的消費。現在,你不用為專輯中的一兩首歌而去購買一張CD,你可以在iTunes上購買你喜歡歌曲。

對於音樂家來說,以後還有必要耗費精力製作專輯,還是選擇出單曲?』